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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oterms Tool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则是一组标准的贸易条款和条件,旨在帮助贸易商买卖商品。它们是由国际商会(ICC)创建和发布的,最新修订版(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1日生效。我们已将这些规则汇编成一个独特的工具,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个要点。各方有义务做的事情,以及丢失,损坏或其他不幸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AS,FOB,CFP和CIF是与远洋运输有关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其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工厂交货条件 + 指定地

  1. 指卖方只须于规定之期限内,将货物备妥置于工厂或仓库内,等待买方接收即可。
  2. 工厂交货之后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即由买方负担。
  3. 此贸易条件大部份使用于国内交易,少部份仍会使用于国际交易,若使用于国际交易,实务上仍由卖方安排出货事宜,相关费用再透过船务代理代为付款。
  4. 买方所须负担之责任最大。

货交运送人条件 + 指定地

  1. 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买方指定运送人接管为止之风险。
  2. 卖方负担货物交运送人接管前之一切费用(包含出口通关费用)。
  3.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

运费付讫条件 + 指定目的地

  1. 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买方指定运送人接管为止之风险。
  2. 卖方负担货物交运送人接管前之一切费用(包含出口通关费用) 加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之主运送费用。
  3.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

运保费付讫条件 + 指定目的地

  1. 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买方指定运送人接管为止之风险。
  2. 卖方负担货物交运送人接管前之一切费用(包含出口通关费用) 加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之主运送费用。
  3.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

目的地交货(DAP)+ 指定目的地

相当于Incoterms 2000之DDU条规,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到达的运送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其负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的一切风险,卖方需要办理货物的输出通关,但卖方对于买方无订立保险契约的义务,仅需依循买方要求提供其所需资讯,卖方亦无办理输入通关,或支付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输入通关手续的义务。

终点站交货(DAT)+ 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终点站

本规则为新版国贸条规新制定之,无论所选取的运送方式为何,都可以使用,如所利用的运送方式超过一种时,亦可适用。系指卖方需自负费用订立运送契约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终点站,从到达运送工具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其负担将货物运至位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终点站,并在该处将货物卸载的一切风险。卖方对于买方无订立保险契约的义务,仅需依循买方要求提供其所需资讯。该终点站包含任何地方,无论是否有遮蔽,如:码头、仓库、货柜场或航空货物站等,卖方需要办理货物的输出通关,但无办理输入通关,或支付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输入通关手续的义务。

税讫交货条件 + 指定目的地

  1. 卖方负担将货物送达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买方处置为止之风险。
  2. 卖方负担将货物送达目的地运输工具上,税讫交买方处置前之一切费用。
  3.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所须负担之责任最大。

船边交货(FAS)+ 指定装船港

仅适用于海运或内陆水路运送,卖方须将货物运送至指定装载港放置由买方所指定之船舶边(如:码头或驳船上),当货物放置在该船舶边时,货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即行移转,买方自该时点起负担一切的费用,卖方对买方并无订立运送契约或保险契约之义务。货物若装在货柜内的情况,因卖方通常于货柜场就将货物交给运送 人,而非船边,因此并不适用此规则,应使用「货交运送人条件(FCA)」之规则。

船上交货条件 + 指定装运港

  1. 卖方负担将货物送至装运港实际越过船舷栏杆为止之风险。
  2. 卖方负担货物装船前一切费用(包含出口通关费用)。
  3. 适用于纯船运 。

运费在内(CFR)+ 指定目的港

仅 适用于海运或内陆水路运送,卖方将货物装载至买方所指定的船舶上,或购买已如此交付的货物为交货。当货物装载于船舶上时,灭失或毁损的风险即移转,但卖方必须订立或购买运送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费用及运费,惟不包含保险契约,亦无办理输入通关,或支付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输入通关手续的义务。货物若装在货柜内的情况,因卖方通常于货柜场就将货物交给运送人,应使用「运费付讫条件(CPT)」之规则

运保费在内条件+ 指定目的港

  1. 卖方负担将货物送至装运港实际越过船舷栏杆为止之风险。
  2. 卖方负担货物装船前一切费用(包含出口通关费用) 加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之主运费和保险费。
  3. 适用于纯船运 。

工厂交货条件 + 指定地

  1. 指卖方只须于规定之期限内,将货物备妥置于工厂或仓库内,等待买方接收即可。
  2. 工厂交货之后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即由买方负担。
  3. 此贸易条件大部份使用于国内交易,少部份仍会使用于国际交易,若使用于国际交易,实务上仍由卖方安排出货事宜,相关费用再透过船务代理代为付款。
  4. 买方所须负担之责任最大。

货交运送人条件 + 指定地

  1. 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买方指定运送人接管为止之风险。
  2. 卖方负担货物交运送人接管前之一切费用(包含出口通关费用)。
  3.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

运费付讫条件 + 指定目的地

  1. 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买方指定运送人接管为止之风险。
  2. 卖方负担货物交运送人接管前之一切费用(包含出口通关费用) 加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之主运送费用。
  3.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
RISK TRANSFERS TO BUYER WHEN:

Seller assumes all risks of loss or damage to the goods until they have been delivered to the (first) carrier at the place of shipment, within the agreed-upon time stipulated in the sales contract.

运保费付讫条件 + 指定目的地

  1. 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买方指定运送人接管为止之风险。
  2. 卖方负担货物交运送人接管前之一切费用(包含出口通关费用) 加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之主运送费用。
  3.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
RISK TRANSFERS TO BUYER WHEN:

Goods are handed over to the first carrier. Seller is responsible for “all risks” insurance coverage.

目的地交货(DAP)+ 指定目的地

相当于Incoterms 2000之DDU条规,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到达的运送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其负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的一切风险,卖方需要办理货物的输出通关,但卖方对于买方无订立保险契约的义务,仅需依循买方要求提供其所需资讯,卖方亦无办理输入通关,或支付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输入通关手续的义务。
RISK TRANSFERS TO BUYER WHEN:
Goods are placed at the disposal of the buyer, ready for unloading at the named destination.

终点站交货(DAT)+ 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终点站

本规则为新版国贸条规新制定之,无论所选取的运送方式为何,都可以使用,如所利用的运送方式超过一种时,亦可适用。系指卖方需自负费用订立运送契约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终点站,从到达运送工具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其负担将货物运至位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终点站,并在该处将货物卸载的一切风险。卖方对于买方无订立保险契约的义务,仅需依循买方要求提供其所需资讯。该终点站包含任何地方,无论是否有遮蔽,如:码头、仓库、货柜场或航空货物站等,卖方需要办理货物的输出通关,但无办理输入通关,或支付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输入通关手续的义务。
RISK TRANSFERS TO BUYER WHEN:
Goods are unloaded at the buyer’s named destination.

税讫交货条件 + 指定目的地

  1. 卖方负担将货物送达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买方处置为止之风险。
  2. 卖方负担将货物送达目的地运输工具上,税讫交买方处置前之一切费用。
  3.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所须负担之责任最大。
RISK TRANSFERS TO BUYER WHEN:

Goods have been delivered at the named destination place, not unloaded from the arriving means of transport.
NOTE: If seller is unable to act as Importer of Record in destination country, this term should not be used; consider DPU or DAP in this scenario.

船边交货(FAS)+ 指定装船港

仅适用于海运或内陆水路运送,卖方须将货物运送至指定装载港放置由买方所指定之船舶边(如:码头或驳船上),当货物放置在该船舶边时,货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即行移转,买方自该时点起负担一切的费用,卖方对买方并无订立运送契约或保险契约之义务。货物若装在货柜内的情况,因卖方通常于货柜场就将货物交给运送 人,而非船边,因此并不适用此规则,应使用「货交运送人条件(FCA)」之规则。
RISK TRANSFERS TO BUYER WHEN:
The seller must place the goods alongside the ship at the named port. The seller must clear the goods for export. Term applies to maritime transport only.

船上交货条件 + 指定装运港

  1. 卖方负担将货物送至装运港实际越过船舷栏杆为止之风险。
  2. 卖方负担货物装船前一切费用(包含出口通关费用)。
  3. 适用于纯船运 。
RISK TRANSFERS TO BUYER WHEN:

Goods are placed on board the ship (which must be clearly defined) and the seller has cleared the goods for export.

运费在内(CFR)+ 指定目的港

仅 适用于海运或内陆水路运送,卖方将货物装载至买方所指定的船舶上,或购买已如此交付的货物为交货。当货物装载于船舶上时,灭失或毁损的风险即移转,但卖方必须订立或购买运送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费用及运费,惟不包含保险契约,亦无办理输入通关,或支付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输入通关手续的义务。货物若装在货柜内的情况,因卖方通常于货柜场就将货物交给运送人,应使用「运费付讫条件(CPT)」之规则
RISK TRANSFERS TO BUYER WHEN:
Goods have been delivered on board ship (which must be clearly defined) at the port of departure.

运保费在内条件+ 指定目的港

  1. 卖方负担将货物送至装运港实际越过船舷栏杆为止之风险。
  2. 卖方负担货物装船前一切费用(包含出口通关费用) 加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之主运费和保险费。
  3. 适用于纯船运 。
RISK TRANSFERS TO BUYER WHEN:

Goods have been placed on board the vessel (which must be clearly 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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